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4〕3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项
打造青年人才成长的梯次培养体系,专题项目分为攀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1、攀登项目
重点支持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推动探索最前沿的科学问题,努力开辟新方向,提出新理论,探索新路径。实行长期稳定支持模式,以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每项首次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实施期满后组织验收评估,根据进展情况择优予以接续支持。
申报条件:申报人作风学风优良,是所在单位重点培养的优秀拔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承担过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同等级别科研项目,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以培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为目标,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面向我省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研究,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显著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8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8周岁以下申报人。在其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
3、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以培养造就优秀科研中坚力量为目标,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人才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1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申报人。已有一定研究基础,主持过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青年基金项目,且已顺利完成结题(省青年基金或者国家青年基金且有一个结题的);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
攀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采取限额推荐申报方式。由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填写申请书,科研院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另行通知)
4、青年基金项目。
以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刚开始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培养青年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青年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各院系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请各学院在报送申报名单前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并于3月18日前报送由学院汇总《院系申报青年、面上项目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至我办,《。
(二)面上项目
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凝练科学问题,探索科学规律,鼓励原创性、非共识和交叉融合研究。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该类项目采取限额推荐申报方式。科研院结合各院系上年度申报、立项情况,以及学科分布和近期重点发展领域,分配各院系的推荐指标。由各学院择优推荐申报的项目,确保申报质量,并报送《院系申报青年、面上项目汇总表》(纸质一份盖院系章和电子版)。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职人员(含在站期能够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博士后),不得通过兼职或挂靠我校申报。
2、鼓励申报人围绕项目指南(附件1)列出的重点领域和方向选题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重点领域项目。本计划仅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须符合计划定位要求(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凯发k8网页登录首页)。
3、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经费使用。
4、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5、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要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四)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
1、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项目的老师请在省科技厅网上系统中申请个人账户,我办根据学院报送的《院系申报汇总表》对新开户的老师的账户进行激活,以及申报项目的审核)。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人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应当就申报材料全部内容征得参与者和合作单位同意并签订合作书(附件4)、《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自行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一份、有项目申报受理号)于3月25日前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交科研院行政楼203室,统一办理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返还申报人、《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两个《承诺书》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附件材料应传尽传。(上传附件材料要求详见各类申报书最后一页)
3、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研院基础办 孔令娟 联系电话:52091165
邮箱:。
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2024年度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版(仅供参考).rar
2024.3.11